淮南师范学院服务社会谱新篇:高校和法院合作 教授和法官“牵手”

发布时间:2021-04-09浏览次数:2160

作者:陶陶  摄影:陶陶  审核:王运红  发布:唐莹

专业和实践结合,教授和法官“牵手”,共同服务和谐社会建设。48日,淮南师范学院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学校行政楼314会议室签署“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合作协议”。长李琳琦、副长陈明生出席签约仪式。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席签约仪式的有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魏明秋,副院长陶春雨,诉讼服务中心主任、立案一庭庭长孙根,宣传教育处处长石兴辉,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魏玲,法官助理张虎。淮南师范学院法学院党委书记徐峰、院长夏维奇、副书记李家胜、副院长王运红、王鹏等参加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科研处副处长孙业国主持。

根据协议,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邀请淮南师范学院师生参与纠纷化解,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设立“法律专家调解工作室”、明确工作流程、合作重点任务、推进合作事项落实等方面开展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合作。

李琳琦指出,充分发挥高校教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和职业优势、推动司法实践与教学科研密切结合,对于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琳琦强调,此次签约仪式,标志着我校与淮南市法院系统在合作办学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学校参与淮南市地方社会治理提供了契机。李琳琦希望双方通过此次合作,共同开展实践创新和理论研究,尽快推动合作协议各项内容落实落地,为推动淮南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魏明秋表示,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分珍惜此次机会,将采取多种积极举措为派驻工作人员履职提供便利。希望借助淮南师范学院的学科优势、法学理论与实践优势、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优势,不断推进全市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积极推进平安淮南、法治淮南建设,为加快建设美好安徽做出贡献。

教务处处长夏维奇介绍了学校法学专业师资情况。夏维奇指出,法学院师生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扎扎实实的工作,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业务,为打造平安淮南,努力作出高校应尽的义务。法学院将在三三联动的基础上创新培养机制,强化实践育人平台建设,共育高层次应用型司法人才。

会上,孙根介绍了市中院基本情况及合作愿景。

陈明生和陶春雨分别代表学校和市中院签署了合作协议书。

这是一次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合作,更是一次以效果为导向的务实合作。法院和高校合作、教授和法官牵手,教授的教案中将多一些生动丰富的案例,学生的学习接了地气,法官在断案时也将多一些法学理论的支撑。合作协议的达成,是法学院三三联动机制的又一创新,是实践育人的又一重要突破。